房产公证赠予后未过户,对方起诉离婚分割房产
桐乡律师
2025-06-08
在对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产归属。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公证赠与对方但未过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过户前有权撤销赠与,此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若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并公证赠与对方但未过户,赠与人同样可在过户前撤销赠与,房产则继续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会依据赠与是否完成过户及赠与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来判断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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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对于房产公证赠予后未过户的问题,解决方案如下:1. 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且已公证赠与但未过户,赠与人可选择撤销赠与,保持房产为个人财产。2. 若房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且已公证赠与但未过户,赠与人同样可撤销赠与,维持房产为共同财产。3. 若双方均同意继续完成过户,可办理相关手续,使房产成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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