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威胁我不准离职怎么办
桐乡律师
2025-02-21
法律分析:只要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告知单位离职,那么到期即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他人威胁是不会改变流程的合法性的。如果因此遇到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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